2005年7月13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五版:维权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爱情信物很“臭” 证据“包装”出庭
张丽锦

  新婚不久,却发现新房内臭味熏天,经检测,4580元拍摄的婚纱照是“始作俑者”——释放气体甲醛超标4倍,臭味达到4级。
    郭先生一纸诉状将北京巴黎婚纱摄影有限公司告上法庭。7月11日上午,北京西城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婚纱照环保第一案”。
    上午9时,郭先生带着4张婚纱照出庭,照片上夫妻眼部皆用胶布粘住。“为防止污染法庭,我把照片都用塑料袋包着了。”他说。
    质证过程中,郭先生提供了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检测中心的两份检测报告及其他消费者证言等。
    但被告方“巴黎婚纱”则认为,这些检测报告和媒体报道不能作为法庭证据,因为照片是在法庭和巴黎婚纱店不知情的情况下送检的。同时其代理人介绍了照片的制作工序,证明照片不会产生甲醛超标现象。
    在最后陈述时郭先生不同意调解,法官宣布将择日再审。